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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开发再提速 苦练内功方能“水中生财”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日期:2014-12-15

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国家能源局日前对外公布《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总容量1053万千瓦的44个海上风电项目列入开发建设方案。这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将进一步提速。  
  海上风电开发再提速 苦练内功方能“水中生财”  
  44个项目列入国家开发方案  
  国家能源局日前对外公布《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总容量1053万千瓦的44个海上风电项目列入开发建设方案。这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将进一步提速。  
  同时,来自国家能源局的公开消息称,这44个海上风电项目分布在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省份。其中江苏省列入开发建设的项目规模最大,达到348.97万千瓦。  
  据介绍,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于促进沿海地区治理大气雾霾、调整能源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到2020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但是,我国海上风电产业仍处起步阶段。根据中国风能协会的统计,2013年我国海上风电已建成的项目容量42.86万千瓦,仅占全国风电装机总容量的约0.5%,这离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仍有差距。  
  随着国家对海上风电开发的重视,以及上网电价的正式出台,我国海上风电建设速度将明显提升。
  方案提出,列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视同列入核准计划,应在有效期(2年)内核准。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与海洋、海事、军事等部门沟通协调,简化管理程序,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秩序,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核准项目建设,做好监督管理。  
  此外,方案提出,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列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和安排建设资金,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海上风电项目与配套电网同步建成投产。  
  项目实践为稳健发展打基础  
  与此同时,海上风电政策暖风不断,带动大量投资热情。  
  与着眼于当下的投资热情相比,国家能源局对我国海上风电产业有着更为客观、长远的认知和考虑。《方案》提出,为合理高效利用海洋资源,有效指导海上风电海域利用,委托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研究制定海上风电海域利用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在建设、运行期间对相关数据和事项进行监测,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提出具体方案和要求,各开发企业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  
  回溯我国第一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的历程,海洋功能区划的冲突问题无法绕过。尽管在江苏,海上风电最后作了妥协退让,但整个处理过程并没有形成一个顺畅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机制,在以后的海上风电建设过程中,海域使用权的模糊仍可能是一个隐患。《方案》明确将制定海域利用管理指导意见,健全协调机制,意味着今后用海权问题将从制度上得到根本解决。
  在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看来,《方案》的亮点还在于,重点强调和落实了海上风电机组设备的认证和运行监测、海上风电技术标准和建设规程规范、海上风电建设成本分析和政策研究、海上风电建设信息统计等方面工作,并且明确了各项工作具体的负责部门。  
  “这些标准和规范的制定都需要一定时间去调研和筹备。比如传感器等监测设备需要在风场建设时就同步安装,这些实时监测数据流失了是补不回来的。没有数据的支撑,要制定整体、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就无从谈起。”秦海岩说。  
  我国海上风电还处于起步阶段,对行业的摸索不够,行业的技术、经验储备仍不够完善。高宏飙认为,通过一大批海上风电项目的实践,探索出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的制造水平也逐步提升并满足建设要求,同时形成相对比较理性的电价机制,才有可能促成海上风电的持续、快速增长。如果这个阶段没有处理好,那探索阶段的周期还会延长。  
  “所谓‘实践才能练出来’。只要国家政策逐步明朗,海上风电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前期工作逐步到位,我国海上风电就具备了加快推进的条件。”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内容来看,《方案》不仅是未来几年全国海上风电建设的行动路线,更是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主导的促进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大型课题,各省能源部门、发电企业、电网公司、行业研究机构和协会等各方“全民参与”,通过项目实践,加强标准研究制定、设备检测认证、全过程信息监测和技术审查以及成本影响因素、关键环节分析研究等,进一步完善海上风电政策和产业体系,为促进未来我国海上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推动“大块头”需大智慧  
  依照规划,我国要到2020年实现海上风电装机3000万千瓦的目标。在相关行业协会和多位专家的预测中,这就意味着,未来几年我国海上风电市场规模至少达到千亿元。然而,要推动我国海上风电这个“大块头”的发展还离不开大智慧。  
  众多专家指出,首先,行政审批部门要从大局着眼,阔展视野,多部门协调,统筹好海上风电建设“一盘棋”。  
  为什么最先要强调从大局着眼?因为从项目招标开始海上风电就要经过层层考验。以4年前的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过程为例,最先是国家能源局准备“初试”,然后是国家海洋局、交通运输部以及国家海事局等部门的“多堂会审”,最后还要上报到国家发改委,相当于进行“殿试”。因为牵扯到海域功能区划、航道、海缆、海洋环评,甚至是国家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我国是海洋大国、航海大国、也将成为海上风电大国,在“涉海”问题上的“多龙治水”也由来已久。以至于,一个海上风电项目用在审评上的时间就要一年多。  
  从大局来看,国家正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简政放权处在进行时。深化体质改革往往需要各部门打破小集体主义,扩大视野,强化服务意识。具体到海上风电领域,如果政府相关部门将把关时段前移,在招标前就联合做好准备工作,这将大大缩短企业所需要的审批时间,降低企业“跑路条”的成本。如果多部门联动起来不但可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甚至还可以降低“跑路条”连带滋生腐败的机会。  
  从第一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4个项目的推进情况来看,各部门缺乏整体规划的弊端已经暴露无遗。据悉,由于国家海洋局和国家能源局等主管部门没有做好规划的协调工作,招标后原有风电场的位置都发生了变化,相关手续也要重新跑一遍。本该谋定而后动的海上风电项目却成了钉到木板上的钉子都被拔下来了。这样一来,增加的是成本、延缓的是工期,损害的是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整体规划,以至于,“十二五”海上风电规划迟迟没有落实,规划目标落空也只是时间问题。  
  其次,练好内功,降低成本,借势发力,用“真功夫”争取多方支持。当前海上风电的开发成本大约为陆上风电成本的两倍,要想凭借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的大趋势,在多种新能源模式中脱颖而出,海上风电还需要练好内功,降低成本,这才是海上风电行业长期生存发展的根本所在。  
  当前,技术进步降低海上风电成本的效果已经显现。更大的风机、更长的叶片都提高了捕风效率。我国海上风电也正受益于欧洲国家削减海上风电成本的努力,后发者可以沿着先行者的足迹前行,也是一种借势发力的良方。  
  同时,给海上风电发展实际的政策保障。海上风电的建设者都是企业,企业的本性是逐利而动。而在第一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中,企业中标电价过低,这就造成了中标企业基本都是为了拿资源、占先机才参与招标。“跑海圈风”,批而不建成了普遍现象。事情的转机出现在2014年6月,彼时,国家明确了海上风电上网电价,虽然业界普遍表示,新出台的电价没有预期中的高,但聊胜于无的上网电价也不亚于为行业发展装上了推进器。  
  简言之,如何不让海上风电成镜花水月,而是成为水中生财的长青行业,国家层面要加强规划,风电行业自身要苦练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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