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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 星期四
国家能源局:分布式自发自用项目核发不可交易绿证
所属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国家能源局
更新日期:2025-07-29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文件明确,力争在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


  文件提出,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开展分布式项目(含自发自用电量)绿证核发工作。打通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建档立卡系统)、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系统数据交互路径,明确电量计量和数据归集有关要求,实现建档立卡、电量管理、绿证核发数据贯通;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划转工作加快实施,为全国推广提供经验借鉴。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工作。电网企业要在新增项目的并网环节开展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核对项目业主填报的建档立卡信息并作补充完善。对于以打包、分期投产等形式备案的新增项目,电网企业要为单个子项目、单期项目分配单独发电户号,并采用分、合户号等方式妥善处理存量项目匹配问题。建档立卡信息不完整导致项目匹配困难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要及时反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组织项目业主完善信息后及时反馈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


按照绿证核发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对推送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核发数据进行审核后,核发绿证至项目业主绿证账户。全量自发自用的项目,以项目发电表计电量(含损耗、厂用电)作为自发自用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以发电表计电量(含损耗、厂用电)扣除上网表计电量作为自发自用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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