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
所属分类:时政要闻
来源:国家能源局
更新日期:2023-06-19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其中提出,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可以继续运营。
根据通知,并网运行未满20年且累计发电量未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相关规定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改造升级工期计入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年限。改造升级完成后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有关规定,由电网企业及时变更补贴清单,每年补贴电量按实际发电量执行且不超过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5%。风电场完成改造升级后,对并网运行满20年或累计补贴电量超过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项目,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坚决杜绝骗取国家补贴行为。
免费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真实性负责。